流浪猫绊人案,到底哪不合理?
名称:LAWHU老胡 评论:100+ 分享:10+ 笔记数:None 地址:None 粉丝:None 日期:2024-03-29 01:44:00 收藏:10+ 类别:nor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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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男子被流浪猫绊倒判投喂者赔24万”的案例刷屏网络,作出判决的闵行法院更是被推到风口浪尖,我在看到这个标题后也很困惑,法院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判决?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搜索了判决书原文,结合广大网民的心声,我想讲几句。 1、法院单凭口供判案? 现实生活中,这类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监控,也不是每个人都具有完备的法律意识,明白事后如何保留证据。我们作为律师也经常告诉当事人,让他们通过事后报警的方式固定证据。一旦真的没有实质性证据的时候,人证就成了很重要的依据,自古以来中国人都讲究“人证物证”,不能因为没有物证就排除了人证的效力。 法官在判断此类案件时则要根据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强弱及其真伪判断、取舍,由法官凭借自我理性的启迪和良心的感受,独立地形成自己的意见,也就是所谓的自由心证。 本案中原告拿出录音(被告说猫是他养的),被告没有否认录音里面的话不是他说的,这就基本可以判断饲养关系,而至于受伤原因,被告的证人都只是说平时没有猫,对当天的情况说得含糊不清,而原告的两位证人均表示是踩到猫受伤,虽然两位证人都是原告同事,加之原告员工在微信聊天时提到了当天有猫的事实,所以法官作出如此认定。 2、喂养流浪猫就是饲养关系? 对于这一观点,我想替法院解释一下,动物侵权的案件对于饲养关系的认定就是这样理解的:通常具有一定持续性并有固定饲养场所或设施,但对实际发生的时长和场所或设施条件在所不问,即便短暂饲养或者无固定场所饲养,仍然属于饲养的动物。例如,居民家中豢养的宠物狗、猫等长期在固定场所,固然属于饲养的动物,但对于临时收留的流浪狗、流浪猫,即便饲养时间短暂,缺乏固定场所或设施,依然应认定为饲养的动物,从而对所饲养动物的产生监督型作为义务。 3、最后的总结 可能不少经常投喂野猫的人士害怕有一天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我觉得不用过于担心,除非投喂完立刻伤人,不然被侵权人很难证明造成他受伤的动物就是你饲养的那一只,这也是本案中因被告没做这方面抗辩而被大家忽视的问题。 目前既然法院主动提起再审,说明审判结果大概率会改变,我推测可能会明确场馆方的责任或者从动物本身危险性角度重新考量。
近日,一则“男子被流浪猫绊倒判投喂者赔24万”的案例刷屏网络,作出判决的闵行法院更是被推到风口浪尖,我在看到这个标题后也很困惑,法院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判决?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搜索了判决书原文,结合广大网民的心声,我想讲几句。 1、法院单凭口供判案? 现实生活中,这类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不是每个地方都有监控,也不是每个人都具有完备的法律意识,明白事后如何保留证据。我们作为律师也经常告诉当事人,让他们通过事后报警的方式固定证据。一旦真的没有实质性证据的时候,人证就成了很重要的依据,自古以来中国人都讲究“人证物证”,不能因为没有物证就排除了人证的效力。 法官在判断此类案件时则要根据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强弱及其真伪判断、取舍,由法官凭借自我理性的启迪和良心的感受,独立地形成自己的意见,也就是所谓的自由心证。 本案中原告拿出录音(被告说猫是他养的),被告没有否认录音里面的话不是他说的,这就基本可以判断饲养关系,而至于受伤原因,被告的证人都只是说平时没有猫,对当天的情况说得含糊不清,而原告的两位证人均表示是踩到猫受伤,虽然两位证人都是原告同事,加之原告员工在微信聊天时提到了当天有猫的事实,所以法官作出如此认定。 2、喂养流浪猫就是饲养关系? 对于这一观点,我想替法院解释一下,动物侵权的案件对于饲养关系的认定就是这样理解的:通常具有一定持续性并有固定饲养场所或设施,但对实际发生的时长和场所或设施条件在所不问,即便短暂饲养或者无固定场所饲养,仍然属于饲养的动物。例如,居民家中豢养的宠物狗、猫等长期在固定场所,固然属于饲养的动物,但对于临时收留的流浪狗、流浪猫,即便饲养时间短暂,缺乏固定场所或设施,依然应认定为饲养的动物,从而对所饲养动物的产生监督型作为义务。 3、最后的总结 可能不少经常投喂野猫的人士害怕有一天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但我觉得不用过于担心,除非投喂完立刻伤人,不然被侵权人很难证明造成他受伤的动物就是你饲养的那一只,这也是本案中因被告没做这方面抗辩而被大家忽视的问题。 目前既然法院主动提起再审,说明审判结果大概率会改变,我推测可能会明确场馆方的责任或者从动物本身危险性角度重新考量。